交管理中心项目字 [2007] 266 号
西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(局、委)及有关单位:
为加强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的管理,保证科技项目的研究的进度,提高科研成果的水平,及时发现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,西部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将于11月份开始组织专家对2006年度及以前在研项目进行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检查内容:项目进展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;
二、 检查形式:自查和专家检查相结合。有保证方的单位由保证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自查,无保证方的单位由本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自查,自查结束后由自查组织部门填写《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中间检查(自检)评分表》(到中心网站“工作流程”下载)并撰写西部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报告。专家检查由西部项目管理中心组织进行。
三、 检查要求:各单位准备文字材料和多媒体。要求科技主管部门汇报本省(本单位)承担项目的总体情况,时间20分钟;各项目第一负责人进行本项目情况汇报,重点汇报项目的执行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,时间10分钟。
四、 检查时间:具体日期届时电话提前通知;
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。
交通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
二○○七年十月三十一日
抄报:交通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